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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部门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宗华
    2020-06-07 17:29:32   转载

    三部门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

    | 中国农网 | 编辑:黄慧 | 作者:杨梦帆

    2020.06.02 11:29

    本网讯(记者 杨梦帆)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,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,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,财政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扶贫办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。《通知》指出,2020年综合示范在全国范围内择优支持一批基础较好、潜力较大的县,对工作扎实的贫困县和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地区适度倾斜,并加强对典型县的激励支持。

    《通知》要求,立足地区差异及产业特点,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,搭建与县域产业配套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。探索大数据、云服务、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,推进农商旅文娱体跨界融合。支持贫困地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,克服疫情影响,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。支持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,带动农民增收,扩大农村消费,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。

    《通知》指出,今年发展目标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,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、线上线下融合、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,培育一批各具特色、经验可复制推广的示范县。示范县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电商实现转型升级,物流成本明显降低,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,农村网络零售额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农村消费产品质量明显提升。“三区三州”深度贫困地区可结合实际,制定合理可行的发展目标。

    《通知》明确,鼓励各地优先采取以奖代补、贷款贴息,结合先建后补、购买服务、直接补助等支持方式,合理加快资金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,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,兼顾工业品下乡,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、且工作突出的电商、物流、商贸流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。中央财政资金实行“鼓励发展+负面清单”管理模式,重点支持以下方向:一是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。二是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。三是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。四是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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